人民日報客户端轉發本報“彩禮漲價”視頻報道 全網熱議如何避免“把段子當新聞”
人民日報客户端轉發本報“彩禮漲價”視頻報道
全網熱議如何避免“把段子當新聞”
傳播學教授:“段子熱”潮流下短視頻平台應做好“把關人”
2020年11月17日


新聞到底:《6口人演戲 “騙”了1億同情粉》③
新聞閃回:某短視頻平台上這樣一條視頻在短短20個小時裏衝上了熱搜榜第4名,總點擊率過億,收到網友評論數十萬條。這條視頻被多家官方媒體號轉發,看過該視頻的大部分網友認為其是真實發生的新聞事件。就在網友們對視頻中的“一家人”傾注同情,批判未過門新娘彩禮臨時加價行為“太不講究”的時候,本報記者調查發現,該視頻中的內容並非真實發生,而是ID為“劉老大”的視頻作者拍攝的一條“段子”。
一段網友創作出來的短視頻“段子”,一次媒體失誤轉發造成的大面積誤導,引發了網絡上一場關於“把段子當新聞”的熱議。
近日,人民日報客户端以《婚禮將至新娘要加10萬彩禮?記者調查:是段子》為標題轉發本報《6口人演戲 “騙”了1億同情粉 記者調查發現原來不是真事是段子》,隨後多家地方級媒體對此事進行了轉載報道,並且發表了觀點。
此事件在本報獨家採訪到視頻作者“劉老大”的報道刊發後,“把段子當新聞”的話題在網絡與學術界都引起了熱烈的討論。無論是網絡“大V”還是學術專家,在談及觀點中均表示通過規範來淨化網絡媒體生態圈勢在必行,並且倡導“把關人”觀念,提倡短視頻作者與平台方共同作出努力,採取自我規範、平台規範作品分類等措施,營造良好網絡秩序。
人民日報客户端轉發
多家地方媒體支持本報觀點
“建議短視頻也像廣告一樣,是廣告下面就明確標註上,是段子也標註上,段子大家笑一笑就過去了。”
這是11月13日在人民日報客户端轉載本報報道後,網友在下方的評論。
在人民日報客户端轉載報道後,引起了熱烈討論。僅當日,該報道閲讀量數十萬次,評論數百條,其中大部分網友支持本報觀點,“段子”與“新聞”應該明確分清楚,避免造成誤導網友現象。
除了中央級媒體的關注,日照廣播電視台多家地方媒體也對此事進行了關注與報道。
山東日照廣播電視台不但在其電視節目中播報本報報道,還在其1314.8萬粉絲的抖音賬號“直播日照”中的“直言”評論類欄目中支持本報觀點,“自媒體也是帶有媒體傳播屬性的傳播個體,對發佈的內容要負責任。不能為了博眼球而把網絡當做肆意妄為的法外之地。”
渤海大學新聞與信息傳播學院傳播學教授吳曉東:
“段子熱”潮流下短視頻平台應做好“把關人”
“短視頻”文化已深入千家萬户,不斷助推互聯網新業態的發展。秒拍、小咖秀、快手、抖音、火山、微視等大批短視頻平台陸續亮相,改變了人們獲取信息、娛樂消遣的形式,刺激了新型社交網絡的蓬勃發展。
在這種大環境下,自媒體用户為了迎合熱度獲取可以轉化成金錢的“流量”,逐漸曲化了視頻內容、漠視了視頻質量,導致同樣為了“賺錢”和“滿足”而來的受眾接收到錯誤的信息,產生了不良影響。
比如,2020年3月,一位四川的空巢老人在某平台上看到一段關於“吃魚感染SB250病毒”的謠言後,立即把這段視頻分享到了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羣聊中,還挨家挨户給認識的人宣傳這個“病毒”。直至第二天警方官宣, 老人才知道自己被騙了——SB和 250都是新生代們用於言語攻擊的詞語,他所看到的一切,全都是騙人的。發佈這條視頻的作者被抓後,不僅沒有一絲悔意,反而有些得意:“單看這個病毒的名字,也能發現我在開玩笑吧。再説了,這不就是個段子嘛,誰能想到居然有那麼多人相信。”
確實,短視頻平台是靠段子一類具有吸引力的內容發展到今天這種“爆款”形態,很多自媒體用户不斷在新聞與段子的界限邊緣瘋狂試探,甚至用新聞的形式發表段子,導致大批受眾已經分不清什麼是“新聞”,什麼是“段子”。李普曼曾用“擬態環境”來説明媒介通過發佈的信息為受眾營造了一個“虛擬環境”,而無法接觸到真實事件的受眾就會將“虛擬”看作“現實”。
“大V”發聲:解決問題的焦點在於自媒體的自我規範上
新浪微博粉絲501萬,2020年度最具影響力時評博主
中國健康傳播委員會常委張洋
@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自媒體人應該為作品增加“標籤”
最近我也注意到《遼瀋晚報》報道的這起事件,自媒體人因為二次“創作”引來專業媒體轉發,變成“新聞事件”在全國傳播,一億點擊量的背後是創作者感受到的“壓力”,事發不到24小時,當事人就刪除了“創作”。
這種創作是否觸犯了法律?作為自媒體人,我要做一個法律科普,2013年兩高就出台了《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21號)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法律就在那裏,而自媒體人要繃住法律這根紅線。
新技術與新算法會擴發信息傳播效率,一轉身那些“人造信息”就會讓創作者處於懸崖邊。縱觀事件的脈絡,解決問題的焦點在於自媒體的自我規範上。
自媒體客觀上已經具備了信息傳播能力,這已經是一個全世界的共識,但卻缺少自我約束力和新聞傳播學的規則意識。
很顯然,非常貼近生活的視頻演繹,如果不標明“故事純屬虛構”,這很容易被二次三次n次加工、傳播變為新聞。人人都有手機的時代,已經有太多新聞是路人無意拍攝,觀眾很難分辨新聞和演戲的區別。
在這個問題上,要求所有自媒體人本身系統的學習新聞學,這是很難做到的,那麼平台就應該擔負起監管責任,在視頻上傳的時候,製作者必須選擇相應的標籤,而視頻頁面也應該有清晰的標識,讓受眾可以辨別新聞和演戲的區別。
作品增加“真偽”標籤,對自媒體人來説,既是保護他人,更是保護自己,少一點人造信息,多一些真實的故事,自媒體人的道路一定會走得坦蕩。
我們面對的是日新月異的新媒體時代,很多事物都要重新議定規則,稍有不慎就會造成社會負面影響,而平台一方的社會責任感則必須超出追求流量的雄心,把步子走的慢一點,這樣才能穩一點。
抖音粉絲123.3萬,東北貓創始人
@呂日陽:演繹很容易給網友造成誤解
短視頻自媒體和傳統電視一樣,都有各式各樣的頻道和節目。有的視頻創作者會根據現實中的所見所聞,把一些矛盾衝突進行演繹和加工,通過情景還原的形式來反諷社會不良現象,警醒大眾,宣揚正能量。這本來是無可厚非的。但考慮到受眾網友的多面性,就不難想象,這種演繹很容易給一些網絡應用程度不是很熟練的網友造成誤解,誤把“段子”當“新聞”,或義憤填膺,或揪心不已。所以,無論初心是為了關注度還是正能量,不妨在段子里加上一句:本故事為虛構或演繹。這樣既不影響段子本身,也讓大眾少一些猜疑。
網友熱議:
“濃眉小眼”:我被騙了,我以為真的,騙我感情。
“蘇”:真假當然重要了,段子你就説是段子,幹嘛當真事播。
“發福蝶”:新聞就是要真,新聞造假跟娛樂賬號有什麼區別?藝術來源於生活,但藝術和新聞是不一樣的,只要跟新聞沾邊就容不得造假。
“CAPF斌哥哥”:現在很多媒體號都是不去驗證核實真實性就隨意轉發,擴大傳播量。哎,這方面應該制定規則。
“聽”:上傳尋人、事故、系列視頻,應標註發生時間,視頻實拍。正能量、生活等視頻,應該標註模擬拍攝標籤。
“殷宸”:現在視頻真假太混淆,必須要梳理行業規範,非真實案例必須註明“以下內容純屬虛構”。
“京墨”:這事兒是平台應該設置規則管制的,在發佈段子與真實新聞時區分註明等。
“小二餅”:其實這樣的東西抖音上總有,很多演的跟真的似的,好多人都分不清楚,只能説演員演技好。
“何院長”:那些什麼情感主播正能量不都是演的嗎?又打架,又吵什麼的,一轉頭就開始賣貨了。
“心心”:快手上還有一些所謂的情感主播直播帶貨。説是處理感情問題的,可是連犯法的綁架勒索都可以通過直播解決,實在是懷疑她的直播內容真實性。關鍵是很多老年人是真正地相信了,希望能管管。
遼瀋晚報首席記者 呂洋 陳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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